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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重大选题备案

 

一、行政许可依据

《期刊出版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)

《图书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》(新出图〔1997〕860号)。

二、行政许可标准

以下16个方面的选题要报有关部门审读后,确认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的才能许可:

(1)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、文献选题;

(2)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、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题;

(3)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;

(4)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;

(5)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;

(6)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的战役、战斗、工作、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题;

(7)涉及“文化大革命”的选题;

(8)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的选题;

(9)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;

(10)涉及前苏联、东欧以及其他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的选题;

(11)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;

(12)涉及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;

(13)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(指500万字以及500万字以上的项目);

(14)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;

(15)以单位名称、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“名录”的选题;

(16)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其他应专报备案的选题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(1)备案申请书;

(2)选题、书稿、文章、图片或者样片、样带;

(3)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。

四、行政许可程序及时限

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工作人员受理——处长审理——分管局领导审定——报省委宣传部同意——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——办理。30个工作日(不含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时间)。

五、行政许可机构

湖北省新闻出版局

联系部门 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    接待时间 正常工作日

六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
不收费。 

发表时间:2006-8-7 点击次数:1247次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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