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申办指南
一、核准依据
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》(新闻出版署令1997年第10号)
二、核准范围
在本系统、本行业、本单位内部,用于指导工作、交流信息的非卖性成册、折页或散页印刷品,不包括机关内部的简报等信息资料。
三、申办条件
第一、必须是县级(含县级)以上的行政单位、大型企业、大专院校、大型科研院所;第二、有在编的专职编辑人员;第三、能提供编辑出版所需资金和办公场所等物资条件;第四、严格限定在本系统、本行业、本单位内部交流,不得收取任何费用,不得刊登广告,不得在社会上征订发行,不得传播到境外,不得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,不得用《准印证》编印其他出版物,不得与外单位以“协办”之类形式进行印刷发行等。
三、申报材料
1、由主办单位提交书面申请。申请书要包括:主办单位基本情况、申办理由和编印目的、刊登主要内容、发放范围、印刷期数、册数、开本等内容,承诺遵守申办要求及条件中第四条内容;
2、报型内部资料须提供党委申办意见;
3、主办单位资质证明;
4、有效经费来源证明;
5、填写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登记表》。可从本网“网上办公”上下载。
四、申报程序、时间
按属地管理原则,市、州所属机构向当地新闻出版局申报,符合条件的报省出版行政机关审批;其他机构直接向省新闻出版行政机关申报。
每半年集中审批一次,时间为6月底、12月底。
五、收费标准:
不收费。
六、行政许可机构
湖北省新闻出版局
联系部门: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
接待时间:正常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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